黄炎培在延安同毛泽东讨论如何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种周期率这件事,被黄炎培记录在《延安归来》中,成为人们多次引用的“窑洞对”,同《三国演义》的“隆中对”一样众所周知。近年来一再读到这段文字,渐渐产生一种探索的欲望:黄炎培当初为此“激动不已,重新燃起了对于新中国的希望”的谈话,在建国之后,特别是在1957年反“右派”之后,面对毛泽东的一系列的做法,面对家人的遭遇,他会有什么感想?但愿是由于我读书太少,在所涉猎的读物中,包括黄炎培本人和他的亲友以及研究者的文字里,我始终找不到满意的答案。
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时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黄炎培认为“这话是对的”,“把民主来打破这周期率,怕是有效的”。黄炎培从此倒向中国共产党。回到重庆后,他以万分激情和罕见速度写成小册子,顶抗国民党的图书审查制度,出版了《延安归来》,招来国民党赐给的一系列麻烦和打击。但黄炎培并不是无条件地一面倒,而是持第三者的立场。他对共产党的某些做法仍有所批评。其中之一是他引起毛泽东不满的、“对我在苏北之各种措施攻击甚力”。据查,这里指的是他对在土改中有十万人被乱杀乱打而不满。1946年,他曾就土改问题同李维汉、许涤新有过一场交锋。李维汉就土改的必要性正义性对黄炎培温和地进行了说服。黄炎培最后仍说:“我对中共的土地改革在思想上是有抵触的。交换意见,对我们是一个启发。”黄炎培主张仍搞减租减息,不赞同土改,这一点显然不对。但是,土改中的极“左”做法,如乱打乱杀,狠挖底财之类做法,黄炎培的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即使如此,在建国后,也许正因为他是地主阶级总代言人和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黄炎培很受毛泽东重视,被任命为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
建国后,黄炎培同毛泽东过从甚密。他儿子黄方毅说:“建国后尤其是1954年前,毛经常向黄咨询有关政策,有时夜半之时黄被从睡梦中唤起,赴中南海丰泽园与毛晤谈。……有时候,黄从毛处回来,兴奋不已,虽然已至深夜,仍又伏案疾书起来。”黄方毅还说到,黄炎培“对毛的政策并非件件都理解和同意,并非是所有都予以首肯的。……对毛泽东的不同意见,黄有些是当面提出,有些是去信表达,有些则是回避口笔交锋,而在相关会议上提出。……对黄的肯谏、敢谏相对应,毛对黄这位以师长相待的朋友,尤其在建国初期,是很尊重、很客气、很宽厚的”。他们二人的来往信件就多达近200封。(《黄炎培与毛泽东》,2002年第4期《百年潮》)但是,到底黄炎培在哪些问题上有保留、有交锋,黄方毅却语焉不详。是根本不知道,还是有难言之隐?只好待后来人考察了。
现在有文字可查的,是反“右派”中的一些情况。
李维汉在《回忆与研究》中谈到,在得知毛泽东下决心打“右派”并继续“引蛇出洞”后,在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当时胡子婴从西北视察回来,在会上讲了上海一批工厂搬迁西北,办得不好。黄炎培从外地考察回来,也讲了一篇类似的话。我看到如果让他这样讲下去,将来要划为右派不好,就宣布休息,请孙起孟去做黄炎培的工作,保护了他”。黄炎培在开始打“右派”后,又曾同陈叔通、邵力子、李济深等民主人士一起提过不同意见。黄炎培“表示不要树敌过多,要把可能拉过来的人拉过来,而不要把这样的人推到反党这一派那里去”。在当时的气氛下,当局“不可能对这些正确的意见引起重视和研究”(第834、838页)。
小伦在《“窑洞对”之后――黄炎培晚年三题》(03年10期《书屋》)中引用了上述李维汉保护黄炎培过关的那段话,补充说,“在毛泽东眼中,黄炎培是一个不戴帽子的右派。1957年黄万里(黄炎培之子,水利专家,对三门峡水库提了事后证明非常正确的逆耳之言和写了一篇不合时宜的《花丛小语》――引用者)被划为右派分子后,毛泽东曾对平时信函中尊称‘黄任老’的黄炎培厉声说:‘你们家也分左中右啊!’意思是批评黄炎培疏于教育子女。”不仅如此,毛泽东还公开将黄炎培列为右派朋友。毛1959年在庐山会议上说“我喜欢交几个右派朋友……同章士钊、黄炎培我都谈得来”。
对于上述这些,特别是毛泽东的厉声指责和黄万里的忠言招祸,黄炎培不可能没有任何反应。可惜的是,我们对此一无所知。袁小伦的文章说,1952年8月4日,黄炎培出席毛泽东主持的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在会上表示:“三五反胜利结果,证明1945年在延安毛主席答复中共能用民主打破历史传统的兴亡反复的周期率是正确的。”此后他再也不提出什么周期率的疑问了。1952年黄炎培说的可能是真心话;但是,1957年的黄炎培仍然如此想吗?我持怀疑态度。
原因很简单,1957年反“右派”,是“民主新路”走不通的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明。
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谈到这个问题:“40多年过去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使我们深深地感到,开拓‘民主新路’,打破‘这周期率’,不可能一次完成,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但今天我们还不能说已经完全‘跳出这周期率’,就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认为也不要去说这个话。任务尚未完成,全党仍须努力!”(第157页)
朱地《1957:大转弯之谜――整风反右实录》认为,“1957年的开门整风,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条件下扩展‘民主新路’的一次大规模的具有开创性的尝试。”“这次尝试没有获得成功”,原因在于以开门整风的方式来扩展执政党建设的“民主新路”这个正确的基本方向没有坚持下去,反右完全违背了整风的最初动机。为什么会如此结果,朱地总结出几点原因,我以为其中第四点多少说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一点的要点是:“必须依靠国家法制来限制或规定执政党的党员干部”的“反应性行动”,即应该用法律来保证批评者不会受到打击报复(第259、268页)。应当补充的是,违反法制精神,把50多万人打成“右派”这种报复,严重的后果是堵死了“民主新路”。
对于这一点,从西方民主国家接受过民主自由思想的民主党派一些人早有预料。在鸣放开始后,罗隆基说,曾有人提出,让毛主席出面讲话保证,在他们对党进行批评以后,不致在将来受到打击报复。罗隆基对这样要求的评价是“那是笑话”。在此之前,关于民主党派对中共的监督问题,章伯钧等人曾提出,监督应有法律保障。这些观点,有人一概斥之为资产阶级民主观点而加以否定。其实,人民有对政府、执政党提出批评(哪怕是尖锐的、过火的、错误的批评)这种不可剥夺的民主,是没有什么阶级性的,也是载入《宪法》的。
“民主新路”之所以此路难通甚至根本不通,关键在此。
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关于跳出周期率这个问题时,谈到的民主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这句话中的“让”字,是一个很关键的、也许黄炎培本人也忽略的字眼。民主应当理解为多数人的统治,是一种政治制度,而不是一种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毛泽东把民主仅仅理解为一种方法、手段,根本不承认这是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一种可悲的曲解。既然是“让”,主动权全在听者即执政党手上,可以让,也可以不让。细读当年为了解除人们疑虑的谈话和保证,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埋伏着可以“放”也可以“收”,可以把批评者加上罪名的深层的危机,毛泽东因此将之称为“阳谋”,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强辞夺理。这当中,王造时说的一句话既形象又准确地道出这条“民主新路”尴尬之处:“做唐太宗固然不易,做魏征更难”。原来,这条“民主新路”,其实只不过是同历朝皇帝“诏求直言”差不多的老路。魏征之难做,在于唐太宗有权在不想听、听得不高兴时整治他。魏征幸运得很,活时没有遭罪,死后才被惩罚。而不少人却在“诏求直言”的声音刚刚响过之后,就招来了杀身之祸。“右派分子”的罹罪,根源就在这里。
应当指出,如此这般地“诏求直言”,早在“窑洞对”前,延安就曾演出过一次。那是1942年3月9日,在共产党整风运动中,《解放日报》发表了一篇由胡乔木撰写、经毛泽东修改的社论《裤子与教条》,社论要求教条主义者脱裤子割尾巴时说:“群众难道不是共产党的天然的和法定的监督者和审查者吗”?请看,这里不存在一个“让”与“不让”的问题,人民群众“天然的和法定的”有权监督、审查当然包括揭露、批评共产党。信以为真的王实味、丁玲等人果然写出了《野百合花》等一批揭露、批评共产党的文字,那结果是倒了大楣。为什么?因为在社论的撰写者心目中,监督者和审查者的监督、审查对象仅仅是王明等一批教条主义者,而王实味们却把赋予他们的权力“扩大化”到整个“革命人民和革命政党”中,“和工农兵搞不到一起”,那当然是不能容忍的。于是,批评者除了低头认罪,坦白交代,争取宽大之外,就只有死路一条。
在反“右派”之后,这种“诏求直言”的“民主新路”仍未停止。在1959年4月上海会议上,毛泽东推荐大家看《海瑞传》,号召大家学习海瑞精神,敢于批评皇帝。他提倡“五不怕”,“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云云,云云。在小组讨论会上,张闻天有所感触地说,海瑞精神固然要提倡,“但是更重要的是要造成民主空气,使人敢于讲话而不害怕”。彭德怀也说,人家提意见,可没有把皇帝拉下马的意思哦。结果,三个月后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张闻天等人由于“敢于批评皇帝”而成了脑后长了反骨、妄想把皇帝拉下马的反党分子。响应号召、奉胡乔木之命写了几篇宣传海瑞的文章和京剧《海瑞罢官》的吴晗更成了给“文革”祭旗的大罪人。
前前后后这类事例说明,以恳求大家大鸣大放始,以大反“右派”终,并不是偶然的、由于对形势估计一时错误而产生的悲剧,而是“让”人说话的“诏求直言”式的“民主新路”的必然结局。薄一波关于开拓“民主新路”尚未完成,全党仍须努力的意见有他正确的一面;但是,应当认识的是,那条“民主新路”名不副实,是一条“诏求直言老路”,如果不改弦易辙,另走一条新的言者不仅无罪而且有权讲话的真正现代化的民主之路,这个任务就无法完成了。
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抛弃为民做主的旧路,还政于民,才能找到真正畅行无阻的民主新路。但愿胡锦涛在九月底的政治局集中学习中提出的,要丰富民主形式,健全民主程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思路,有助于找到一条民主新路。

发表于《同舟共进》2004年01期。
感谢作者发来五柳村,2003/11/20收到并制作上网2023年1月10日再次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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